消费税的核算特点
时间:2022-07-11 00:36:12
消费税的核算特点,消费税的核算内容消费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消费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因此,对于商品流通企业来说,只有在委托加工应税商品和进口应税商品和时消费税。
才需要计算缴纳消费税。(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2)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3)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4)对于商品流通企业用于馈赠、赞助、职工福利等方面或没有分别核算销售的,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