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息应收票据会计分录
时间:2022-07-03 12:38:18
带息应收票据会计分录,带息票据到期收回分录对于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带息应收票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票据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同时冲减财务费用,带息应收票据即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票据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式中,“票面利率”一般指年利率;“期限”指签发日至到期日的时间间隔(即有效期、票面期限一般以“月”或“日”表示。在实务中,为了计算方便,常把一年定为360天。带息应收票据票据期限以“月”表示时,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即为到期日,如4月5日签发的,期限为6个月的票据,到期日为10月5日;若是月末出票,则无论大月小月,带息应收票据统一以到期月份的最后一天为到期日,如2008年12月31日签发的,期限为2个月的票据,到期日为2月29日。票据期限以“日”表示的,带息应收票据应按从出票日起实际经历的天数计算,出票日和到期日通常只算其中1天,即通常所说的“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如7月8日签发的票据,期限为100天,到期日为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