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的核算方法

时间:2022-07-10 23:38:27

应收款项的核算方法,应收账款账户核算的内容应收款项是指商品流通企业拥有的将来获取资金、商品或劳动的权利,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其他应收款等。商品流通企业应严格将不同类别的应收款项分类加以核算,应收款项以正确反映、监督各种短期债权的发生及收回情况,保证企业这部分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还没有到期、尚未兑现的票据。在我国,除商业汇票外,大部分票据都是即期票据,可以即刻收款或存入银行成为货币资金,不需要作为应收票据核算。因此,这里所说的应收票据是指应收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的取得和收回等经济业务,商品流通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应收款项并按商业汇票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应收票据”科目的借方登记取得的应收票据的面值和计提的应收票据利息,贷方登记到期收回票据或到期前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