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投资款会计分录

时间:2022-07-02 01:29:01

收回投资款会计分录,收回投资与利润的关系(1)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收回投资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收回投资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收回投资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人,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收回投资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