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主持人“抢帽子”操纵39股,被罚没1.29亿元

时间:2022-04-19 18:28:16

3年前他在财经节目上“谈股论金”,带着散户在微博对A股指点江山意气风发。

3年后证监会一纸处罚公告,才发现原来这是他操纵股价的套路!

日前,证监会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廖英强因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买卖交易超15亿!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4300万元,并处8600万元罚款。一共罚没近1.3亿元。

抢帽子操纵股价

提前布局,荐股后卖出

“抢帽子”,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而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演进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抢帽子操纵的违法主体已经突破了证券从业人员的范围,一些公众人物即可通过其荐股的言论和观点影响和误导大量投资者的判断。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

操纵39只股票获利4310万元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

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

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万元。

根据证监会文件,基金君将廖英强的具体操纵事实梳理如下表:

例如2015年3月20日、5月14日,廖英强分别推荐了兴发集团、清新环境,下午开盘,散户就冲进去将股价拉升了。而提前布好局的廖英强顺势将股票卖出,获利,完成一次割韭菜。

可以看到,廖英强操纵慈星股份获利最多,共计244.5万元。此外,廖英强于2015年6月12日操纵海大集团获利230.2万元,于同年9月17日操纵荣之联获利205.3万元。

而在对桐昆股份、兴业银行及太阳电缆三只股票的操纵中,廖英强分别亏损87.9万、5.2万、0.35万元,合计亏损93.45万元。

2015年7月27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了“桐昆股份”,其控制的账户于荐股前买入该股,并于荐股后卖出。然而这一天正好爆发了股灾,上证指数暴跌暴跌8.48%,深证暴跌7.59%,创业板暴跌7.4%,中小板暴跌7.76%,廖英强当日的操纵行为遂以亏损结束。

控制使用13个账户

当然,这一系列操纵行为并非用一个账户完成。在操纵39只股票期间,廖英强控制使用了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

具体来看:

2015年3月至11月,“柴某玉”“王某妮”等11个证券账户交易廖英强推荐股票时委托使用的MAC地址与“廖英强”账户所使用的MAC地址高度重合。

“路某”账户2015年以来进行股票交易使用最多的电脑MAC地址为廖英强办公电脑MAC地址。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张某”账户全部资金来源于廖英强,

“路某”账户84.97%的资金来源于廖英强,

“刘某钟”账户84.73%的资金来源于并全部流出至廖英强配偶郭某琳;

“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的半数收益经由张某转至廖英强的银行账户,

“季某燕”“许某琴”账户经委托给廖英强代为操作。

还有这些关系网:

廖英强为股轩文化、英琪文化实际控制人,总经理。

张某为英琪文化原股东;

路某为股轩文化股东;

韩某为股轩文化员工;

股轩文化法定代表人柴某英是廖英强的表姐,柴某玉是柴某英的妹妹;

柴某美是廖英强的母亲;

廖某杰是廖英强的哥哥;

金某是廖某杰妻子的姐姐。

上述人员与廖英强具有亲属关系或工作关系。

廖英强:从财经主持人到股民导师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某上海电视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谈股论金》作为品牌节目,始终保持较高人气,收视率表现稳定。

廖英强还从2014年9月开始担任《谈股论金之英强开讲》的嘉宾主持。上述两档节目在上海地区的收视率均高于同时段所有频道财经类节目在上海地区的平均收视率。

同时,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