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出售净收益计入
时间:2022-07-11 00:23:02
无形资产出售净收益计入,无形资产出售净收益应计入商品流通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可以依法转让。无形资产出售商品流通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项目。
企业于2009年6月份购入一项专利权,费用合计120000元,该项专利权的有效期为10年。企业于2013年7月份将该专利权出售,取得转让收入90000元,营业税税率为5%。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具体的做法是,无形资产出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无形资产出售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某商品流通企业以48万元购得某项商标使用权,摊销期为8年,至第5年末,无形资产已计提减值2万元。至第6年末,由于该项商标权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