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稳定假说理论

时间:2022-07-16 00:42:05

海曼·P.明斯基(Hyman P. Minsky)提出金融不稳定假说(FinancialInstability Hypothesis)。金融不稳定假说理论这一假说在金融危机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认为,金融不稳定假说鉴于金融系统由商业银行占主体的多种信用机构组成,借款人特性呈现多样化,金融系统本身就具有不稳定的属性。明斯基把他的“金融不稳定假说”定义为债务对经济行为影响的理论。金融不稳定假说经济主体对投资项目进行债务融资,能否偿还债务取决于他们对未来预期的正确程度。

明斯基按“债务—收入”关系将经济主体分为三种类型:抵补型、金融不稳定假说投机型和庞兹型(Ponzi scheme)。在经济周期理论中,会出现市场换位,即投机融资逐渐换位于“庞兹型”,谨慎融资则换位于投机融资。“换位”将会导致获利部门资产价格上涨,金融理论不稳定假说进而使得经济中的投机和泡沫成分迅速扩大,导致过度繁荣和过度投资的情况出现。在这一阶段,一旦银行信贷中断,市场对未来的担心就会发展成为恐慌,接踵而至的就是市场的崩渍。因而认为,金融体系具有一定的内在不稳定性。